在日本租車時,取車櫃台會確認你的駕照是否能在日本開車。需要準備的文件,台灣旅客與香港旅客並不相同。請直接閱讀與自己相符的章節。
台灣旅客:護照+台灣的駕照+日文譯本
台灣的駕照不能單獨在日本使用,必須搭配指定機構發行的日文譯本。取車時請同時出示以下三項:
- 護照 ※須有最後一次入境日本的日期記載
- 有效的台灣駕照(正本)
- 駕照的日文譯本
使用「自動通關閘門」入境時請務必注意!
護照上沒有蓋入境章,因而無法租車的案例,似乎愈來愈多。
依照規定,租車公司必須確認旅客入境日本的日期。這是因為持台灣駕照與日文譯本可以在日本開車的期間,是入境日起一年以內。
入境日期是以護照上的入境章來確認的。如果入境時使用自動通關閘門,護照上沒有蓋上顯示入境日期的入境章(證印),請在通過閘門時向職員提出,請對方補上入境章(「上陸許可」貼紙)。
※有些租車公司接受以「登機證存根」作為證明,但也有租車公司規定必須出示入境章(「上陸許可」貼紙)。準備入境章(「上陸許可」貼紙)會比較保險。
日文譯本要去哪裡申請?
僅限以下機構發行的日文譯本。
在台灣申請
-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(申請窗口為各地的公路局監理機關)
在日本申請
-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各分處
- 一般社團法人日本自動車聯盟(JAF)
- ZIPLUS股份公司
- 一般社團法人 訪日駕駛人支援協會
只要駕照上的記載內容沒有變更,就不必每次赴日都重新申請日文譯本。若換發了新的駕照,則需要重新申請。
想租10人座的車(HIACE 等)要注意
在日本可以駕駛的車種,與你持有的台灣駕照可駕駛的車種相同。持有「小客車」駕照的人,只能駕駛9人座以下的小客車,不能駕駛10人座的車。日本的「普通」駕照可以駕駛10人座,但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台灣的小客車駕照,請特別留意。
資料來源:日本台灣交流協會「持有台灣駕照者於日本國内駕駛車輛之制度」
香港旅客:護照+香港的駕駛執照+國際駕駛執照
香港旅客需要香港運輸署簽發的國際駕駛執照(國際駕駛許可證)。取車時請同時出示以下三項:
- 護照 ※須有最後一次入境日本的日期記載
- 香港的駕駛執照
- 國際駕駛執照 ※有效期限為簽發日起一年,出發前請確認
使用「自動通關閘門」入境時請務必注意!
護照上沒有蓋入境章,因而無法租車的案例,似乎愈來愈多。
依照規定,租車公司必須確認旅客入境日本的日期。這是因為持國際駕駛執照可以在日本開車的期間,是入境日起一年以內。
入境日期是以護照上的入境章來確認的。如果入境時使用自動通關閘門,護照上沒有蓋上顯示入境日期的入境章(證印),請在通過閘門時向職員提出,請對方補上入境章(「上陸許可」貼紙)。
※有些租車公司接受以「登機證存根」作為證明,但也有租車公司規定必須出示入境章(「上陸許可」貼紙)。準備入境章(「上陸許可」貼紙)會比較保險。
必須是依據1949年日內瓦公約簽發的國際駕駛執照
在日本有效的,是依據道路交通公約(1949年9月19日・日內瓦公約)簽發的國際駕駛執照。請確認國際駕駛執照上印有「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OF 19 SEPTEMBER 1949」的字樣。
以下的國際駕駛執照在日本不能使用:
- 依據維也納公約(1968年)格式簽發的
- 在網路上申請、由沒有簽發權限的機構發出的
想租10人座的車(HIACE 等)要注意
國際駕駛執照的B類,可以駕駛「駕駛座以外不超過8個座位」的車,也就是9人座以下。要駕駛10人座的車,國際駕駛執照的D類欄位必須蓋有許可章。只有B類蓋章的國際駕駛執照,不能駕駛10人座的車。







